关于对持有出国(境)证照的中层干部进行登记上交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0-09 浏览次数:299
关于对持有出国(境)证照的中层干部进行登记上交的通知
三水校区分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教学、教辅、科研、机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十一个单位《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等三项制度的通知》(粤纪发[2009]12号)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我校持有出国(境)证照的中层干部进行有效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全体中层干部必须如实报告持有出国(境)证照状况,并于2009年5月22日前上交组织部。
联系人:林可,联系电话:84096145。
特此通知。
组织部 外事处
200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