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委教育工委“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0-09 浏览次数:245
粤商院党办〔2011〕4号
关于做好省委教育工委
“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三水校区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教学、教辅、科研、机关、直属单位;华商学院党委:
按照《关于做好纪念建党90周年开展“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工委组〔2011〕10号),省委教育工委将于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中分配给我校推荐表彰的名额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1名。为做好此次推荐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各基层党组织(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或1名优秀共产党员或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最多只能推荐1个名额)。
二、推荐条件:参考省委教育工委的评选条件(具体见附件1)。
三、报送材料:简要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和有关推荐表(见附件2、3、4、5,可在组织部网页“资料下载”下载)各一份。
四、评选程序:学校召开会议,对各单位报送的名单和材料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学校根据评议和民主测评情况,最终确定学校的推荐对象,报省委教育工委。
五、各基层党组织须在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做好纪念建党90周年开展“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工委组〔2011〕10号)
2.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3. 优秀共产党员(教师)推荐表
4. 优秀共产党员(学生)推荐表
5.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中共广东商学院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