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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级新生党员信息登记及入党材料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0-09   浏览次数:131

 

三水校区分党委、华商学院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我校迎新工作安排,为规范我校党员管理,做好2009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入党材料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尽快收齐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填写2009级新生党员登记表,交到组织部。对未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由各党总支负责督促其尽快转接关系。

     2、审核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性。广东省内新生党员组织介绍信需由县级及以上党委或组织部门开具,广东省外新生党员组织介绍信需由地级市及以上党委或组织部门开具。

     3、查阅新生党员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交接手续是否完备。各单位要认真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如无档案材料或缺少其中某些材料,要通知学生尽快与原学校或原单位取得联系将材料补齐。学生自带来的入党材料必须是完整和密封好的,且盖有党组织公章,方为有效。

     4、仔细审查新到党员的材料是否真实,特别是要核查档案材料中的有关签名是否真实,有关项目的填写是否规范,时间(如发展入党的时间)、发展地点和有关人员的身份是否符合规定。

     5、对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党员,须向本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何时在支部大会上被吸收入党、介绍人是谁、上级党组织派人与其谈话的时间”等,调查人要对谈话情况做详细记录,被调查对象要对谈话记录签名确认。对自己无法说出入党介绍人或支部大会召开时间、突击发展、入党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入党程序和手续不完备等违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新生,各党总支要以函调或外调等方式,向其原发展学校或原发展单位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校党委组织部。

     6、认真填写《2009级学生党员信息登记及入党材料审核表》,签署审核意见,经审核人签名后,分别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交党委组织部。

  7做好档案材料的保管工作。党员的入党材料须由各分党委或党总支安排专人统一负责保管。

     8以上各项工作需在930前完成。

     附件一:入党材料审查注意事项


附件二:学生党员信息登记及入党材料审核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09828

 

 

附件一:

入党材料审查注意事项

 

一、材料是否齐全。

    入党材料主要应该有:本人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接受党校培训情况的材料、《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28周岁以下团员青年入党应有团组织推优材料。

 

二、程序是否规范。

    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到转为正式党员,履行的手续必须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

高中时期入党的学生党员一般情况下应在其所属中学发展或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如果发现个别新生是在其所居住的村、镇党组织入党的,要向该生及其学校党组织、所在村镇党组织了解情况,调查该生不在学校发展的原因,审查其发展程序是否符合规范、入党材料内容是否真实。

 

三、材料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符合要求。

    1、凡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人,都要自己手写《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如本人填写确有困难,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发展对象口述代为填写。党支部指定代填《入党志愿书》的党员,必须忠实于发展对象的口述内容,不得任意发挥或添枝加叶。请人代笔填写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除本人签名盖章外,代笔的党员也要签名盖章,并应注明本人不能亲笔填写的原因。

    2、填写时均应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工整清楚。

    3、应当向党组织交代或说明的其他情况,没有填写栏目的,应另附纸说明。

    4、填写《入党志愿书》各栏目内容时,应当准确无误,简明扼要,尽量在栏目内把应写的内容写完。如内容确实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并在附纸的第一行注明是附在哪个栏目。如某些栏目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