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建工作,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要求如下:
一、采集完善入党申请人员信息(6月1日前)
1.做好新增入党申请人员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的收集、录入工作,并对系统内入党申请人员的信息进行核对补充完善。
2.把已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员在省党务系统内转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做好2019年度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一)合理分配名额,规范发放、使用2019年度《入党志愿书》。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向党支部发放《入党志愿书》时,需填写《基层党委<入党志愿书>发放登记表》(附件1)。基层党支部在向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时,需填写《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使用登记表》(附件2)。
(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相关注意事项
1.及时更新系统信息,做好备案登记工作。在报送2019年上半年新发展党员材料到党委组织部审批之前,请务必先在省党务系统内完成新发展的党员由“入党积极分子”转为“发展对象” 的系统数据调整工作。
2.发展党员过程中相关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落实“两次备案”、“预审制”、“票决制”、“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制”等一系列新要求新规定,做好会议记录、各种备案表等党员发展相关材料并将及时归档备案。
(2)发展对象在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3)根据省委组织部最新通知要求,目前使用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编号的《入党志愿书》,每一名发展对象有一份《入党志愿书》,填错不补。不得跨年度使用发展党员计划和《入党志愿书》。
3.相关材料的报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须在校党务系统内填报送审表。新发展党员材料连同《接收预备党员备案表》(附件3)等相关材料请于6月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时,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须填写《<入党志愿书>使用情况登记表》(附件4)。以上各表(附件1-4)(电子版、纸质版)请于6月1日前交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做好2019年上半年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相关材料请于5月24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三、及时开展新党员入党宣誓活动
7月1日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行组织新党员入党宣誓活动,同时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和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附件:1.基层党委《入党志愿书》发放登记表
2.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使用登记表
3.接收预备党员备案表
4.《入党志愿书》使用情况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附件.rar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