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群团、教学、科研、教辅、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办法>的通知》(粤财大党〔2018〕26号)、《关于调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联系单位的通知》(粤财大党〔2021〕32号)等的有关要求,现就推荐报送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报送安排
(一)推荐学校领导联系的教师党支部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推荐报送1个教师党支部,由组织部汇总后报联系校领导,确定1个教师党支部作为学校领导联系的教师党支部。
(二)推荐学校领导联系的优秀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推荐报送1名优秀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由组织部汇总后报联系校领导,确定1人作为学校领导联系的优秀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
(三)推荐各职能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联系的学生党支部。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推荐报送2个学生党支部,由组织部汇总后报职能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由职能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确定1个学生党支部作为联系的学生党支部。
(四)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按通知要求自行安排班子成员联系的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联系情况同步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认真贯彻执行联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总结情况。尤其党员领导干部所联系的党支部要做好贯彻落实联系工作的安排、记录、总结、报告等。联系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每年底党建工作交叉检查指标。
二、推荐报送时间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附件1-4)到行政楼705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到组织部邮箱:zzb@gdufe.edu.cn
联系人:王恩习、韩芝林;联系电话:84096508.
附件:1.拟推荐学校领导联系的教师党支部基本情况表
2.拟推荐学校领导联系的优秀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表
3.拟推荐职能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联系的学生党支部基本情况表
4.学院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确定联系的基层党组织情况表
5.关于印发<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办法>的通知
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2月18日
附件1-3.xlsx附件4.xlsx附件5.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办法-粤财大党2018-26号.doc